豫酒协【2014】39号
关于开展河南省白酒生产企业
白酒包装师、白酒制曲师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白酒生产企业:
白酒的包装是白酒生产中的重要环节,在白酒的生产中对包装操作人员的操作熟练程度和对各种包装材料、材质以及各种标准的认识上、掌握上都有很高的要求,白酒的包装水平能充分体现产品的内在质量、体现产品的文化诉求和品牌诉求。白酒生产中成曲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出酒率和优质率,更是形成产品风格的关键因素,对白酒生产至关重要。
为进一步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河南省酒业协会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将勾调、制曲、包装、质检4个工种纳入考评鉴定项目,这4个工种均是白酒制造行业的特有工种,技术含量高,对白酒产品质量的稳定和提高有着重要作用,凡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要陆续持证上岗。
为了节约开支、减少费用,经研究决定将“河南省白酒制曲师、包装师职
一、组织管理
成立河南省酒类行业鉴定考评委员会:
主 主 任: 朱 飞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职业能力建设处调研员
熊玉亮 河南省酒业协会会长
副 主 任:朱云武 河南省酒业协会副会长 白酒分会会长
赵书民 河南省酒业协会总工程师、白酒分会秘书长
委 员:孙西玉 卢振营 陈新建 李绍亮 张献敏
符春生 郭富祥
王 雷 尹陶林 冯洋洋 乔鹏飞
二、考评对象
我省区域内各白酒生产企业单位、国家法定工作年龄段内的从业人员(2013年6月30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列入技师、高级技师考评范围),符合技师、高级技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请相应职业(工种)的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三、职业(工种)
本年度我省酒类职业技能考评鉴定的共有白酒制曲师(高级制曲师)、包装师(高级包装师)等2个工种、级别,经考评鉴定合格后由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相应的资格证书,享受对应规定职称的荣誉和待遇。
四、考评标准及申报条件
(一)技师申报条件
1、正常申报条件。有国家职业标准的职业(工种),按职业标准的申报条件进行技师申报;尚未出台国家职业标准的职业(工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技师职业资格的考评:
(1)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3年以上;
(2)参加工作满18年且从事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12年以上,取得本职业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1年以上;
(3)取得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在生产一线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3年以上;
(4)取得相关专业工程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
2、破格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技师职业资格的考评:
(1)已获得本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在省级及以上CN刊物上发表本职业学术论文者;
(2)获得本职业(工种)市级技术能手称号、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者;
(3)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以上或市级三等奖两项(次)以上科技成果奖(指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创新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
(4)对企业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职工(创造直接经济效益20万以上,创新纪录、先进操作法等,具有市级以上相应机构颁发的证书和证明);
(5)具有较高技能水平或有被社会承认的绝技绝招,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在全省有较大影响的;
(6)在指导青年工人或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学生进行技能训练、传授技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所带工人或学生在市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前三名,二类竞赛中获第一名;或省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前五名,二类竞赛中获前三名;或全国一类技能比赛获前十名,二类技能竞赛中获前五名);
(7)取得本职业(工种)相应技术国家专利者。
(二)高级技师申报条件
1、正常申报条件。有国家职业标准的职业(工种),按职业标准的申报条件进行高级技师申报。尚未出台国家职业标准的职业(工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考评:
(1)取得本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并具有相关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
(3)取得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在生产一线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3年以上者;
(4)取得相关专业工程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并在生产一线本职业(工种)岗位工作3年以上者;
(5)取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
2、破格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已取得技师职业资格,可破格申报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考评
(1)获得国家级技能竞赛前15名,部级技能竞赛前10名的选手;
(2)获得省级以上技术能手称号者;
(3)获得省级以上发明、创造、推广、应用二等奖以上或市级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省级优秀职工经济技术创新二等奖以上第一完成人;
(4)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15年以上,在技术革新、攻克难关并做出突出贡献者(创造直接经济效益50万以上,须有市以上相应机构颁发的证书或有效证明)。
五、申报材料
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相应级别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l份,本人近期免冠照片4张及与本职业(工种)相关的论文1份(只限高级技师提供),并按规定填写技师或高级技师考评申报表。破格申报的需提供获奖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六、考评的内容、方法及考务管理
技师考评的内容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和综合评审三个单元。每个单元各占100分,各项成绩均达60分以上为合格。前两项成绩合格,方可参加综合评审。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单项考试考核合格的成绩2年内有效。理论知识考试采取闭卷考试,技能操作考核采取现场操作考核的方式。综合评审采取审阅工作业绩、潜在能力、技术创新、传授技艺等材料和有效证明及论文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审。
七、有关事项
1、各白酒生产企业接此通知后,请予以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动员,积极派人参加本次鉴定工作。
2、请参加鉴定人员认真填写《技师考评申报表》、《高级技师考评申报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于10月18日前寄(送)或传真至协会白酒分会。
3、会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河南省酒业协会白酒分会:
冯洋洋:15037118118 乔鹏飞:18737133972
电 话:0371—66297917(传真)
网 址:www.xxvj.cn(河南酒业网)
邮 箱:hnjx999@126.com
附:《技师考评申报表》、《高级技师考评申报表》
2014年9月29日
主题词:行业管理 白酒制曲师、包装师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通知
抄 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酒类行业鉴定考评委员会
河南省酒业协会办公室 2014年9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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