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酒类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食安办〔2011〕23号文件)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国发办〔2016〕78号),进一步规范酒类流通秩序,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鼓励诚信经营,树立典型,引导行业自律,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酒行为,促进酒类行业健康发展,保障消费者饮酒安全,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决定2021年继续开展创建“放心酒工程”活动。
根据中国酒类流通协会中酒流通协〔2021〕02号《关于2021年开展创建放心酒工程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河南省酒业协会继续组织推荐会员单位参加“放心酒示范店(企业)”申报工作。
自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开展创建“放心酒工程示范企业(店)”工作以来,我省已有多家单位获得国家级协会认定“放心酒工程示范企业(店)”的称号,取得了广泛的影响及社会的好评,为酒类流通行业树立了行业榜样和标兵。为继续加强我省酒类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建立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现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河南省酒业协会会员单位;
2、曾荣获省级放心酒工程示范单位(店);
3、照章纳税,证照齐全,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二、申报程序
1.请申报企业按照《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国家级放心酒工程创建管理办法》的要求,填报“国家级放心酒工程·示范店(企业)”申报书(相关申报材料)及承诺书一式三份(附电子版),经省辖市酒类行业协(商)会初审盖章后于2021年3月15日之前报送河南省酒业协会流通委员会。
2.河南省酒业协会流通委员会收到申报材料后将进行材料审核查验,对符合要求的企业统一推荐报送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审核。
三、申报要求
今年的“放心酒示范店(企业)”创建工作将本着“认真求实、公平公正、坚持标准、严格要求”的原则进行,为此提出以下要求:
1、企业须如实填报,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申报推荐资格;
2、请各省辖市酒类行业协(商)会按照标准要求,认真推荐,签署意见并盖章。
四、第四批到期复审事宜
中国酒类流通协会2017年开展第四批创建“放心酒工程”活动在河南省各省辖市酒类行业协(商)会、协会会员单位的共同努力和广大企业的大力支持下,8家会员单位荣获“放心酒示范店”称号并在2018年10月18日进行了授牌。
按照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创建放心酒示范店管理办法的规定,获得放心酒示范店的企业有效期为三年,故2018年10月18日授牌的河南放心酒示范店(企业)今年到期。为了更好的推进放心酒示范工程建设,严格坚持创建标准的要求,请愿意继续参与这项工作的企业可按照中酒流通协〔2021〕02号文件要求重新申报,不再参与的企业则按规定不再享有“放心酒示范店”称号。
第四批放心酒示范店(企业)名录:
1、河南皇沟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2、河南酒便利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3、河南瑞达酒业有限公司
4、河南世嘉酒业有限公司
5、洛阳市乐购商贸有限公司
6、河南中州皇冠贸易有限公司
7、安阳市殷都区安钢金航商贸·金航商贸烟行酒库
8、河南亿佳实业有限公司·郑州市CBD商务西七街国酒茅台专卖店
五、联系方式
河南省酒业协会流通委员会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纬四路12号
联系人:何 伟18538031884
薛 军 18137137771
邮箱:hnjx999@126.com
附件1.中酒流通协[2021]02号关于2021年开展创建放心酒工程工作的通知
附件2.“中国酒类流通协会放心酒工程”创建管理办法
附件3.放心酒工程·示范店申报书
附件4.放心酒工程·示范企业申报书
河南省酒业协会
2021年1月26日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