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酒协【2014】19号
关于开展“河南省十大名酒”认定活动的通知
全省各白酒生产企业:
为积极宣传推介豫酒、打造豫酒品牌,经研究,在我省白酒生产企业中开展“河南省十大名酒”认定活动。为做好组织、推介、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须是在河南省内生产的白酒品牌,1998年9月1日前注册商标的产品。
二、认定方式
(一)企业自愿申报:企业认真填写“河南省十大名酒申报表”一式三份(并电子版),并于3月25日之前报送至协会白酒分会,每个企业只限申报一款本企业主导品牌产品。
(二)抽样:经认定委员会办公室审议,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由认定委员办公室会派专人到企业仓库进行抽样,企业需提供近期省级以上检验单位出具的检验报告、企业自检报告。
(三)专家评审:专家组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提供的产品进行感官质量品评、材料评审,提出初步认定意见。
(四)综合认定:由河南省十大名酒认定委员会对参与认定的白酒品牌进行综合认定。
四、有关说明
1、本次认定暂不采取网络投票,以质量、规模、品牌影响力等为主要认定依据。
2、认定结果将于协会4月下旬召开的八届四次理事会期间在《大河报》或《河南日报》上公示。
3、在4月24日召开的协会八届四次理事会上颁发证书、奖杯。
4、本次活动企业自愿,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联系方式
河南省酒业协会白酒分会 0371-66297917
官方网站:www.xxvj.cn(河南酒业网)
联 系 人:尹陶林 13526849150
冯洋洋 15037118118
电子信箱:hnjx999@126.com
附件一:“河南省十大名酒”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二:河南省十大名酒申报表
2014年3月13日
主题词:行业管理 十大名酒 认定 通知
河南省酒业协会办公室 2014年3月1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