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食药监局公布了今年第15 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在抽检的243批次食品样品中,236批次合格,7 批次不合格,其中酒类两批次不合格。
酒类两批次不合格产品分别是:
怀宁县高河镇苏泊玛超市经销的真得味酒(生产日期/批号:2015/9/19),酒精度不达标;池州市站前区小双精品烟酒店经销的标称涡阳县高炉酿酒总厂生产的小原浆酒(生产日期/批号:2015/5/1),酒精度超标。
目前,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食药监局已要求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药监管部门,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同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